6月20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明確,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同時要求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根據被業界稱為“史上最嚴光伏政策”的“531新政”,2018年,國家暫不安排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僅安排10GW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考慮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況,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范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范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同時,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
緊急通知的下達正是源于“531新政”后,部分電網企業以此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本該“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但在山東、浙江、河北等光伏裝機大省,“531新政”后,政策的調整卻令人猝不及防。
6月6日,國家電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下發通知,對6月1日(含)以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停止墊付國家發電補貼。
而在山東省,此前業界一度估計其戶用光伏裝機量將在2018年沖刺至全國之首位。但“531新政”出臺后,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也在《關于分布式光伏并網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自5月31日(含)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將無法取得國家補貼。同時還提到,“除國家下達的光伏扶貧項目外,對新申請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暫緩受理”,“及時做好分布式光伏電價調整”等。在相應的《分布式光伏客戶告知書》中則表明,“截至目前,山東省沒有出臺相關文件予以支持,即5月31日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沒有‘補貼指標’,無法取得國家補貼。”
同樣,作為戶用光伏的先行省份,浙江省一直表現亮眼,以最早、最快、最好著稱,并形成“嘉興模式”“杭州模式”等典型案例,在行業內素有“百萬屋頂在浙江”之說。6月12日,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也發布相關通知,對6月1日(含)以后并網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暫停墊付國家補貼和省補貼,待政府有關部門具體政策出臺后,依據文件執行。
實際上,不只是一些省市電網公司暫停墊付補貼,部分地方發改部門也相繼要求各地暫停需要補貼的分布式光伏新增項目備案,根據接網消納條件和相關要求,自行安排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分布式光伏備案工作。
當前,“531新政”細則未明,采訪中,對于各地暫停并網和補貼墊付或是暫停備案的政策,無論是業主、經銷商還是生產商中,都彌漫著緊張、恐慌的情緒。此次國家能源局“緊急糾偏”,被業界視為6月以來光伏行業的“重磅利好”,盡管細則何時發布、會否調整戶用光伏皆不明確,此舉仍被行業視作政策上的輕微“松動”,表明國家將繼續支持、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