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海外投資每個國家的政策差異都非常大,所以風險也非常大,平時我們在境外做項目投資尤其是電站和大型能源項目做投資,風險里看一般來說可以歸納為三大類風險。第一大類是商業風險,第二類是宏觀經濟的風險,第三大風險就是政治風險、監管風險,法律風險。 中國光伏海外投資發展論壇上來自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申嵩律師為大家介紹了境外投資項目法律變更風險及救濟的問題。 境外投資過程中,國家的法律風險有多大主要看五個標準,第一個標準這個國家是否有明確的項目監管體系,允許私人投資和外商投資,這個國家監管體系是不是明確,監管部門的職責是什么,法律是不是健全,電力市場監管整個主體有哪些這個也要關注。第二個特別重要的法律執行和解釋穩定、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不是一致。第三個獲得項目許可,因為我們再電站投資,許可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剛開始投標到最后項目投產以及運維,可能有幾十個許可要拿,拿到這些項目許可流程是不是清晰,是不是穩定,是不是有重大變化。第四個司法體系是不是透明、公正,我們很多協議用的都是境外協議,比如新加坡法律等等,仲裁爭議解決機制可能是境外仲裁。第五個境外仲裁在東道國是不是能夠執行,尤其是不是能夠對政府進行執行,政府是不是可以主張豁免,這個也是我們在評估這個法律體系特別關注的問題。
有關法律變更的重要性和法律變更的后果,請看詳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