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衛片執法工作的通知》,以衛片執法工作為抓手,推動落實自然資源執法共同責任機制。根據文件,一方面要制作和下發衛片執法圖斑,利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和相關監測成果制作補充圖斑,按照“一圖兩用”模式,將上述圖斑下發用于開展土地、礦產衛片執法工作。另一方面則是核查填報衛片執法圖斑信息,對部下發衛片執法圖斑開展實地核查,根據《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礦產衛片執法圖斑填報指南(試行)》分別進行合法性判定。
對建設用地預審、建設用地審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臨時用地、設施農業用地、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部已建有審批、備案、監管等系統的,圖斑合法性判定以部審批、備案、監管系統信息為準。對涉及的交通、能源、水利設施,保障性住房、設施農業等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要形成清單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共同推動整改落實。有光伏行業人士表示,“隨著三調圖陸續正式啟用,即意味著將有一大批存量光伏老項目會被莫名其妙地通知,占用了基本農田、基本草原、國家公益林……加之過去兩年很多項目被動納入環保生態紅線范圍,可以想象,2022年又是光伏項目掃尾人忙碌、充實、崩潰的一年。”
事實上,存量光伏項目用地性質一直存在界定不清晰的問題,彼時國土、林地、環保等部門數據未聯網,不同部門對土地性質認定的規范不同。例如,有的地塊國土局數據顯示為未利用地,而到了林業主管部門,就被認定為林地。 針對此問題,有行業人士在國家林草局官方網站留言詢問:無立木林地是否屬于林資發〔2015〕153號規定的禁止光伏項目占用的林地 ?而國家林草局則表示,具體要以“三調”數據與林地數據對接融合后的結果為準,據此判斷光伏電站項目是否占用林地和辦理相關手續。這便意味著,存量光伏電站在“三調”數據與原有數據融合后,其用地性質面臨發生改變、補辦手續甚至是搬遷或拆除的風險,這不僅將帶來經濟方面的損失,對于土地境況捉襟見肘的光伏行業而言也是一大壓力。問:(1)在林業行業標準《林地分類》(LY/T1812-2009)中,一級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項下二級地類共3項,包括“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其他無立木林地”。根據《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第二條的規定,光伏電站的電池組件陣列禁止使用“采伐跡地、火燒跡地”,但并未將“其他無立木林地”納入電池組件陣列禁止使用的林地范圍,請問上述“其他無立木林地”是否屬于林資發〔2015〕153號文規定的電池組件陣列禁止使用的林地范圍? (2)如原森林資源調查確定為林地(包括無立木林地、宜林地等),但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確定為非林地的,光伏電站項目是否仍然需要辦理林地占用審批手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信箱回復: 一、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的《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將林地劃分為喬木林地、灌木林地、竹林地和其他林地,將其他林地細分為疏林地、未成林地,以及跡地、苗圃等林地。在當前的林地分類中,采伐跡地和火燒跡地仍屬于林地,無立木林地、其他無立木林地和宜林地等概念已不存在。林業行業標準《林地分類》(LY/T1812-2009)和《國家林業局關于光伏電站建設使用林地有關問題的通知》(林資發〔2015〕153號)均在修訂中,相關政策待文件出臺后進一步明確。二、《森林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林地,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確定的用于發展林業的土地”。為落實以國土“三調”數據作為國土空間管理“統一底版”要求,目前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正在編制尚未完成,“三調”數據與林地數據正在進行對接融合,林地的認定將以對接融合結果為準,據此判斷光伏電站項目是否占用林地和辦理相關手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年衛片執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有關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局,陜西、黑龍江、四川、海南測繪地理信息局,部機關各司局: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把握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嚴格保護耕地、礦產等自然資源,推動高質量發展,部決定在全國部署開展2022年衛片執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類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維護自然資源管理秩序,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嚴格保護耕地和礦產資源,尤其是重點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和稀土等戰略性礦種。從執法角度評估一個地區的自然資源管理秩序,壓實地方黨委政府責任,督促整改落實,消除違法狀態。檢驗各地自然資源執法工作成效,推動落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以衛片執法工作為抓手構建跨部門執法工作平臺,推動落實自然資源執法共同責任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制作和下發衛片執法圖斑。部有關單位利用衛星遙感影像,按“T+10”的時間要求制作下發衛片執法日常圖斑。同時,利用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和相關監測成果制作補充圖斑,按照“一圖兩用”模式,將上述圖斑下發用于開展土地、礦產衛片執法工作。利用高清衛星遙感影像按季度制作下發礦產衛片執法補漏圖斑,監測和發現礦產資源硐采疑似違法等特殊情況。衛片執法圖斑相關數據通過執法綜合監管平臺和“國土調查云”下發各級自然資源執法部門。
為輔助地方早發現、早制止,衛星原始影像和衛片執法圖斑矢量數據通過自然資源衛星遙感云服務平臺向自然資源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下發共享。有條件地區可自主補充開展衛片執法工作。對其他自然資源違法行為,各地也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得以衛星遙感未能監測發現等為由不處理。
(二)核查填報衛片執法圖斑信息。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部下發衛片執法圖斑開展實地核查,根據《土地衛片執法圖斑合法性判定規則》《礦產衛片執法圖斑填報指南(試行)》分別進行合法性判定,相關信息利用執法綜合監管平臺或“國土調查云”按“月清”要求及時填報、確認。填報時,對屬于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要單獨標識;對建設用地預審、建設用地審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臨時用地、設施農業用地、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部已建有審批、備案、監管等系統的,圖斑合法性判定以部審批、備案、監管系統信息為準。地方在執法綜合監管平臺和“國土調查云”上填報的內容,系統以天為單位自動同步,或根據地方主動操作同步。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涉及軍用土地的,應以機要件單獨上報。由部統一移交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三)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核查發現確屬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且在職權范圍內的,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制止、嚴肅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重點查處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違建“大棚房”等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違法狀態,最大限度恢復耕種,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和可以長期穩定利用耕地;要重點查處在長江、黃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線、生態敏感區非法用地采礦行為,嚴格保護生態資源;要重點查處非法開采稀土等戰略性礦種的行為,嚴格保護國家重要礦產資源安全;要重點查處城市更新、歷史文化保護相關領域中未批先建及違規編制、修改、批準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等行為,尊重城市自然地理格局,嚴格保護歷史文化空間。對其中性質惡劣的重大典型案件,采取部、省兩級直接立案查處、掛牌督辦進行查處,處理結果公開通報。要督促分類整改,強化整改措施,限期消除違法狀態。違法行為查處整改情況要在執法綜合監管平臺中及時填報、更新,并與衛片執法圖斑核實結果進行關聯。
按照《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6號)有關要求,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業建設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月度先行凍結補充耕地儲備庫中違法用地所在地的補充耕地指標,地方拆除復耕并經省級確認后,解除凍結;經查處后,符合條件可以補辦用地手續的,直接扣減儲備庫內同等數量、質量的補充耕地指標,用于占補平衡。凍結指標以及復耕后解除凍結情況,要納入衛片執法成果一并報部。
對發現的“非糧化”等問題,各級自然資源執法部門要及時移交同級相關業務部門處理。屬于生態環境、水利、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管轄范圍的違法行為,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移交并做好記錄。
(四)內業審核。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在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月清”要求確認上報數據后一個月內,完成內業審核工作,提高填報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和規范性。對審核不通過的圖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督促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限期修正。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拒不修正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直接認定并另外標注圖斑性質。
(五)實地抽查。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適時組織對疑似違法占用耕地面積較大的圖斑及其整改結果、疑似持續違法開采且開采量較大的圖斑或違法嚴重地區開展實地抽查,及時發現、查處重大違法行為,檢驗地方查處整改落實情況的真實性。對新增建(構)筑物疑似違法占用耕地100畝以上的圖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組織逐一實地核查,核查結果應按“月清”要求及時報部。部將根據情況,選取重點圖斑和重點縣市開展實地抽查。
(六)預警約談問責。繼續沿用2021年衛片執法工作問責比例計算方法評估2022年各地自然資源管理秩序。部建立違法嚴重地區預警通報機制,對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達到或接近全年度問責標準的地區以及礦產資源違法嚴重地區,定期向省級人民政府發函提醒。
對土地、礦產資源違法嚴重地區,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報請省級政府開展約談,壓實省以下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責任,督促限期整改。要堅持開門約談,鼓勵邀請本地主要新聞媒體參加,公開宣傳報道,充分發揮約談警示震懾作用。
對達到《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規定情形的地區,要按干部管理權限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問題線索。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約談問責地區后續整改落實情況的持續監管,并將約談問責及整改落實等情況報部。對整改落實不力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
對發現應問責而未問責的地區,部將直接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2022年7月31日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將上半年衛片執法成果和報告報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全年度衛片執法成果審核及匯總分析,將年度衛片執法成果報部。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報部的,須向部書面申請,并提出解決措施和方案,明確延期上報時間。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耕地保護實行黨政同責,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情況負總責。衛片執法工作是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重要抓手,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主動向同級黨委政府匯報,加強組織領導和人員、經費等支持保障,建立健全衛片執法工作協同推進機制,確保順利完成衛片執法各項工作。對涉及的交通、能源、水利設施,保障性住房、設施農業等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要形成清單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共同推動整改落實。
(二)加強統籌協調。統籌協調與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耕地保護、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保護、生態修復等自然資源內部管理部門的關系,處理好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加強自然資源“全鏈條”監管,推動工作協同聯動,共同遏制自然資源違法行為。要將衛片執法作為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的重要手段,充分發揮專項整治協調機制作用,及時消除違法狀態,嚴格保護耕地。統籌協調衛片執法與耕地衛片監督、國土變更調查等工作的關系,加強技術支撐、創新工作方式、實行成果共享,盡量避免重復核查、舉證,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三)強化監督監管。要把消除違法狀態作為衡量衛片執法工作成效的主要標準,但要防止簡單化、一刀切,一拆了之。對衛片執法中發現的問題,堅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則,嚴肅處理。要主動自覺接受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機構的監督,對督察指出的問題,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落實整改。按貫通協作機制的要求,將相關成果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離任審計的重要指標,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四)嚴格合法性審查。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相關要求及時對建設用地預審、建設用地審批、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設用地供應、臨時用地、設施農業用地、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等信息進行備案、填報,確保圖斑合法性判定權源信息全面、真實、準確。對經核實發現圖斑合法性判定問題突出的,部將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