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監管〔2018〕11號)的部署,2018年6月25日至29日,華北能源監管局會同天津市、河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組成三個聯合工作組分別在三省(區、市)同時開展光伏發電專項監管現場監管工作。
聯合工作組聽取了相關地市發改部門及電網企業關于光伏發電整體發展情況、并網接入情況、相關價格執行情況和電費、補貼結算支付情況的匯報。分別抽查了業主申請材料檔案、電費、補貼結算賬目和票據等資料。隨后,各工作組深入光伏發電一線進行實地了解。通過與業主座談、查閱臺賬、查看現場、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對項目的合規性、并網接入服務、接入工程回購、電費和補貼支付、綠色通道開辟、扶貧資金下發、電站運維等情況進行了深入了解和督導,對近期國家出臺的光伏發電產業政策進行了再次宣貫和強調,防止出現由于政策誤讀而影響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
聯合工作組先后對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張家口供電公司、阜平縣供電分公司,包頭供電局等7家電網企業和阜平縣平陽國家電投20兆瓦光伏電站、張北縣億利50兆瓦光伏扶貧電站、包頭固陽50兆瓦光伏電站等6家光伏發電企業進行了現場督導。
新聞背景:
2018年6月1日,文件指出自發文之日起,光伏發電的補貼標準均下調0.05元/千瓦時,即全額上網從0.75、0.65、0.55下調至0.7、0.6、0.5;分布式補貼標準由0.37元/千瓦時下調為0.32元/千瓦時。同時文件明確指出:分布式光伏總計10GW的規模,今年暫不安排需要國家補貼的普通光伏電站建設。引起行業的巨震!
因為波及面太廣,影響太大,2018年6月20日國家能源局又出臺國能綜通新能〔2018〕93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光伏發電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2018年6月21日:湖南能源監管辦會同湖南省能源局開展光伏發電專項監管現場檢查
2018年7月2日:南方能源監管局開展廣東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現場督查
2018年7月2日:華北能源監管局組織對光伏發電專項監管現場督導--防止出現由于政策誤讀而影響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