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來,改革開放這一時代之音,經歷了從“惑”到“不惑”的考驗,而“改革開放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也成為引領新時代發展的主旋律與最強音。40年前“樓上樓下,電燈電話”就是一個富足家庭的夢想,如今鋪天蓋地的家用智能電器早已充斥各個普通家庭的角落。除卻贊嘆40年來的經濟長足發展,我們更應該回顧電力的“大躍進”、大發展。過去40年,中國能源究竟經歷了什么——
1978年,人們只知道火電和水電,在我國電源結構中,分別占比69.7%和30.3%;今天,我國能源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新能源發電投資占比顯著提高,太陽能、風電、核電發電投資比重分別為9.8%、23.5%、15.7%,排名世界前列。
1978年,中國沒有一家企業躋身世界500強;今天,中國有120家企業位列世界500強,其中能源企業占據27個席位,國家電網公司連續3年位居第二,中國石化、中國石油分列第三和第四。
40年,到底發生了什么?回溯這段征程,這個問題在“十三五”的今天已經得到了很好的回答。
“能源生產結構更多元、更合理,能源消費更清潔、更集約,國家能源政策的連續性和因地制宜的能源結構轉型功不可沒。”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副主任牛犁分析認為,為了繼續下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盤大棋,要充分理順市場和政府的關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
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實行計劃經濟制度,走過了一段彎路。自從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國逐步引入了市場經濟要素,改變以計劃統領協調的經濟政策,制度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回顧改革開放的發展歷程,可以說,能源行業一直處于改革的先鋒,也是深化改革的重地。
“在市場經濟確立初期,煤炭行業率先試水市場化改革。”中國宏觀院能源研究所能源經濟與發展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肖新建說,為了緩解國內煤炭供應不足的矛盾,我國煤炭工業調整發展思路,采取有水快流、大中小煤礦并舉的發展方針。對統配煤礦實行投入產出總承包,企業自主經營權逐步擴大,多種經營的發展思路逐漸形成,各類煤炭企業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得到快速發展,為全面改革發展奠定了基礎。
在全面開放的新世紀,油氣行業開啟全球化之路。里程碑事件是中國石油、中國石化和中國海油三大公司重組改制,并相繼在海外成功上市。這標志著中國油氣行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國際化進程中邁出了關鍵一步,中國石化工業對外開放進入產權融合的新時期。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時代,電力行業邁入第三輪體制改革。確立了以“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體制框架,涉及電價改革、電網獨立、放開市場等一系列核心環節。截至目前,分三批推進了32處輸配電價試點改革;組建了以國家電網公司為基礎的北京電力交易中心,以南方電網公司為基礎的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各省也組建了電力交易機構;同時,放開了配售電業務;電力體制改革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正是由于這些源源不斷的制度創新,才得以讓能源行業不停被重新設計,讓廣大能源企業的活力得以充分釋放,從而帶來我國能源生產的大發展。
隨著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持續推進,我國能源生產由弱到強,實現大發展。1978年,我國能源生產總量僅為6.3億噸標準煤,2017年則達到35.9億噸標準煤,比1978年增長4.7倍,年均增長4.6%。還有一組數據,2017年,原油產量1.9億噸,比1978年增長0.8倍;天然氣產量1480億立方米,增長9.4倍,年均增長6.5%;一次電力產量1.8萬億千瓦時,增長30.5倍,年均增長9.8%。
在經濟學領域,有一個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它反映了經濟增長對能源消費的依賴程度。改革開放至新世紀,我國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在0.4~0.6區間波動。2000年以來,我國能源消費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進入快速增長階段,能源消費呈現高速增長態勢,特別是2003年、2004年能源消費彈性系數超過1.5,表明該時期能源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強支撐作用。“十一五”以來,我國加大節能減排力度,促進能源結構優化調整,能源消費彈性系數逐漸降低。“十一五”時期平均為0.59,“十二五”時期平均為0.45,“十三五”前兩年僅為0.3。這表明我國能源消費總體進入低增長階段,我國經濟也開始走向高質量發展階段。
縱觀40年來的能耗變革,正是在改革開放的引領下,能源發展也步入了新階段。“十一五”以來,單位GDP能耗指標連續被納入我國“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目前,我國單位GDP能耗整體呈現下降態勢,2017年比1978年累計降低77.2%,年均下降3.7%,比2012年累計降低20.9%,年均下降4.6%,比1979-2012年的年均降幅高1.0個百分點,5年累計節約和少用能源約10.3億噸標準煤。
與此同時,能源消費結構呈現巨大變化,即化石能源消費的整體下降,清潔能源消費的快速增長。其中,煤炭由1978年的70.7%下降到2017年的60.4%,下降10.3個百分點;石油由1978年的22.7%下降到2017年的18.8%,下降3.9個百分點;天然氣由1978年的3.2%提高到2017年的7.0%,其他清潔能源由1978年的3.4%提高到2017年的13.8%。
特別是波瀾壯闊的“煤炭去產能”政策的大力推行,2017年我國鋼鐵、煤炭行業去產能均超額完成全年目標,這意味著,前兩年全國退出煤炭、鋼鐵產能已分別超過4.4億噸和1.15億噸,接近“十三五”目標上限,全國煤礦數量將從2015年的1.08萬處進一步減少到7000處左右。2016年,我國提出的用3~5年時間,煤炭產能再退出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的任務,有望在2018年基本完成或提前完成。
近年來,從黨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美麗中國”、將生態文明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到“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走進聯合國,生態文明建設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綠色發展舉措正在全國落地生根。
以淘汰落后產能為例,2012~2015年,國家在電力、煤炭、煉鐵、煉鋼等16個行業大力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共淘汰電力產能2108萬千瓦,煤炭5.2億噸,煉鐵5897萬噸,煉鋼6640萬噸,水泥5億噸,平板玻璃1.4億重量箱,焦炭7694萬噸,鐵合金925萬噸,電石454萬噸,電解鋁141萬噸,銅冶煉246萬噸,鉛冶煉315萬噸,造紙2602萬噸,切實促進了節能降耗不斷取得新成效。
中國能源發展的歷史波瀾壯闊,從缺油少氣到能源消費居世界前列,短短40年發生了太多的故事。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隨著經濟新時代的到來,能源結構調整勢在必行,新能源發展恰逢其時。
“中國可再生能源事業是伴隨著新中國經濟發展逐步成長壯大的。”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謝長軍表示,改革開放以前,新中國的風電、光伏主要是解決海島和偏遠農村居民的用電問題,沒有產業化。上世紀70年代末,我國開始開展風電并網示范研究,開啟了可再生能源產業化道路。改革開放40年來,在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國家在體制上給予了充分保障,如國家能源局專門成立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同時,國家還出臺了眾多相關法律和政策,包括總量目標、強制上網、分類補貼、專項資金保障等制度,以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納。可再生能源產業從無人問津,到形成了全面發展的新格局。
資料顯示,1982年,我國將新能源技術開發列入國家重點科技攻關計劃,第一次將新能源納入國家能源發展戰略。1993年原電力部在汕頭召開風電工作會議,提出風電產業化及風電場建設前期工作規范化。1995年原國家科委、計委和經貿委共同制訂《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1996-2010)》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項目”,指導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據統計,“十二五”期間,我國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分別增長了1.4倍、4倍和168倍,直接帶動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了2.6個百分點。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